6月8日,臨河區殘聯開展專項業務學習,組織全體機關干部學習關于加強殘疾人公益性崗位設置和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
臨河區殘聯要求堅持公益崗位“托底線、救急難、臨時性”屬性,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應符合《內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中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即在臨河區城鎮常駐人員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愿望并已進行失業登記的6類人員),確保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殘疾人符合上崗條件,并對已聘用的人員進行管理與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的重要依據。此次業務學習使殘聯干部對公益性崗位設置和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認識,有助于提高殘聯干部的履職服務水平,提升殘疾人就業援助質效,更好地服務殘疾群眾。
下一步,臨河區殘聯將繼續開展各項業務學習,不斷提升業務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各項公益性活動加大對殘疾人就業創業等政策的宣傳力度,確保各項扶殘助殘政策落實落細。